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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调处七年积案

时间:2020-11-08 16:24:11    来源:中外法制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3年,为方便村民灌溉用水,西李楼村从上级争取资金打了几口井,但其中的一口井的管理却出现了问题,以至于李某甲和李某乙两家埋下了七年的恩怨。


图为法律顾问发放宣传资料      

李某甲和李某乙是同村村民,亦是关系挺近的兄弟,两家土地相邻。在此次打井之前,李某甲地里有村里的一口老井,因为这口老井,李某甲曾分得三分地作为补偿用地,多年来一直耕种;新井的选址定在了李某乙地里,李某乙以井在自己地里为由对该井进行了长达七年的管理。这口井有五家使用,李某乙这几年来以打井时候自己给施工队管过饭和这几年机井的维护费用都是他出的为由,收取远高于市价多倍的水费;李某甲原本以为新井会在自己地里施工,自己可以顺理成章的对机井进行管理,但新的机井没有打在他的地里,他心里十分失望,又因为李某乙的高价水费问题,李某甲已经五年没有用过这口新井,近两年来,周边几户群众也联合起来不再使用这口高价机井。七年时间里,李某甲与李某乙两家也因此大小摩擦不断。

为了解决这起长达七年的纠纷,西楼村法律顾问王继龙前后多次赶到村里与村负责人一起调处,国庆假期期间,双方达成协议但又纷纷反悔,以至于案件再次形成僵局。


图为法律顾问调解现场

10月14日,法律顾问王继龙一起来到了司法所,共同商议该案件的解决办法。经过集思广益,大家最终得出结论,李某乙应上交机井钥匙,该机井交由村委会重新分配人员管理,且水价下调至正常价格。李某乙诉求村集体补偿其在打井及维护支出3500余元,因七年来李某乙高价水费获利三千余元,两两相抵,不再追究。

10月19日下午,安乐镇司法所石岩森所长、鹿云龙及两位新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某和王某一起赶到了西李楼村委办公室,李某甲出示了用水群众反映高价水费相关的字条,李某乙也粗略统计了打井及维护的相关费用,双方剑拔弩张。通过背对背和面对面调处方法的使用,我们分别和李某甲与李某乙进行了交谈,让他们换位思考对方难处。待双方冷静后,李书记斩钉截铁地宣布了调处方案,双方表示接受。

案件调处成功,大家都很高兴,离开村委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沉积七年的矛盾也有了个结果。李某甲和李某乙接受了调解结果,但没有立即握手言和,各回各家了。积攒七年的怨气并不能很快的彻底消散,但时间会抚平他们心里的坎儿。文图/石岩森 鹿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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